各项目部:
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请各项目部将甲方或政府部门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于8月6日前报总公司(邮箱3085600698@qq.com)
温州建峰工程部(联系电话:0577-64600011)
2016年7月28日